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
(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水平测试。报考我部日语、法语2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日语、法语2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水平测试。
五、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时间: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二)地点: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三)专业考试科目:
职位专业考试科目
翻译类外语笔试、外语口试
英语笔试、中文写作
调研类综合调研能力考试
英语笔试、英语口试
行政类财会业务知识考试
英语笔试、英语口试
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基本功;综合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理论基本功、文字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财会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全体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注:报考英语翻译的考生,英语笔试改为第二外语笔试。)
(四)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须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备查(如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我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普通职位和非通用语(土耳其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非通用语职位(日语、法语)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三)考察:将到考生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凡报考者在报名、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
(一)有关考录信息可登录我部网站“公务员考录”专栏查询,网址为:http://www.idcpc.org.cn。
(二)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电子邮箱为:gbzl@idcpc.org.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