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河北考区)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操作说明
一、时间:
2011年11月21日 10点00分 开始
2011年11月26日 12点00分 结束
二、注意事项
1、《准考证》要妥善保存,笔试后如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需出示此证,谨防丢失。
2、打印《准考证》时,若信息与报名时不一致,或出现登录不成功无法打印的情况时,请在规定的打印期间内及时与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考处联系,咨询电话:0311-83808508。如出现页眉页脚信息仅影响美观,不影响使用。
3、应考人员凭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一致)参加考试。未能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为防止影响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请抓紧时间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
4、特别提示:为确保试卷安全不出问题,考场内发放试卷之前,监考人员须向本考场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并邀请2名考生代表验封签字,请考生对试卷袋密封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可拨打电话010-64401261举报。
5、应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目前石家庄市个别路段正在进行道路改造,交通不便。考试当天人员较多,时间上须留有余地,谨防因道路施工、交通拥堵、乘车困难、天气等情况影响考试。
三、其他
1、打印时需检查格式和信息是否正确完整,若导致打印分页,或显示无照片的,则必须进行处理。
2、建议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内容要清晰。只能从网上直接打印,不得拷贝后打印。
3、打印须使用A4复印纸纵向设置。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