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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育部公务员考录考生材料审核的通知
2012-01-11 13:39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4)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县),户口为单位集体户、人才或家庭户等;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或者人才、居委会等详细名称,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5)其他材料:

  ①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含2010年、201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②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③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考生身份为其他的,需另附页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

  ⑥报考办公厅(职位代码0401001001)、财务司(0401005001)、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职位代码0401010001)、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职位代码0401012003)、离退休干部局(职位代码0401013001)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请查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人事司人事处,邮编100816。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概不退还。

  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我部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定于2月22日至26日之间择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到教育部主页(www.moe.gov.cn),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教育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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