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广西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考生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国家公务员局直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3月1日-3月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至面试工作当天结束。当天面试的考生进入封闭管理时间为上午8:30至考生当天面试结束止。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各个职位面试具体时间于2月28日面试资格确认时公布。
面试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乘车路线:
1、从火车站乘24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2、从琅东、竹溪立交方向乘46路或91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3、从303医院乘35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4、可乘公共汽车到“广西大学”站,再转乘35、46、91、24、88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8日9:00-17: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6张(每张照片后务必用圆珠笔写上所报考的职位代码、姓名)。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25%+面试成绩×50%折合为百分制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 面试不设及格分数线,但招考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行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向考生张贴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成绩入闱者将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在面试结束后二天内登录广西国税网站查询是否入闱,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71-5710232、5855706、5710227,传真0771-5869821。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