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3日-2月27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及分组安排,请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查询。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中共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党校(路线图见附件四)。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1日至2月2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3楼报告厅(路线图见附件三)。具体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审核时间 |
审核考生范围 |
2月21日上午9:00 |
通州、顺义、密云、怀柔、平谷、大兴 |
2月21日下午13:30 |
昌平、延庆、东城、西城、朝阳、海淀、西站、直属 |
2月22日上午9:00 |
房山、开发区、燕山、丰台、石景山、门头沟 |
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生证;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4张;
9、各类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在服务期满,2010年考核合格,并需持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
11、留学归国人员的毕业时间在2010年7月1日以后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并且在2011年8月31日之前能够办好学历认证等所有手续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请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材料4、5、6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