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201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4日、25日为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912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2011年 2月26日、27日为面试时间。每天分上、下午各进行一场,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正式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考点设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20号)。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4日至2月2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912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请考生注意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保持联系。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月25日18时0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其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报考者照片与面试人员不符的,缺少证件、证明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主要信息与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的,均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面试资格确认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考察时,如发现考生面试时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务等有关事项,考生可直接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号码更换的考生,应主动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取得联系,以免因无法通知到本人而失去面试机会。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以下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
0891—6834197 0891-6833464
联系人:普穷 拉珍
电子邮箱地址:xzgs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