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1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二、面试确认
我局有关考生面试确认和提交个人信息材料通知于2011年1月27日至2月15日在我局网站(http://www.cqciq.gov.cn)发布,考生已经进行了确认,不再另行确认。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一
(二)面试当天入围封闭管理时间:
上午8:30 时 8:50时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下午13:00 时 13:20时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开始时间: 上午9:00 时
下午13:30时
(三)面试地点: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
(四)交通方式 见附件2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置图,重庆火车北站、重庆菜园坝火车站均有公交车直接到达红旗河沟;江北机场航空旅客大巴车在海关站(大庙)下车即可到达红旗河沟
(五)联系电话:023-67734172 67756228
(六)面试要求: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等个人资料原件,在面试开始前,提前进入候考室,接受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入围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8点50分或下午13点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招录机关与面试考生签订保密协议,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A÷2×50%)+(B×50%) 其中,A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B为面试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各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依序替补。
各职位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含3倍),成绩从高到低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果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者须提交书面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二)请考生带齐个人信息材料原件,在面试期间将审查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者,请主动告知我局人事处。
(四)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线路,特别注意报考职位面试时间安排,以免迟到,耽误考试。
地 址 :重庆江北区 红旗河沟 红黄路8号
联系电话: 023-67734172 67756228 67732220
附件: 1、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与职位安排表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