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体检、考察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储局人劳[2011]3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1年我局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准考证号 |
姓名 |
最低面试分数 |
492165082709 |
李玉标 |
95.2 |
492165083007 |
郑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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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65084312 |
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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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65086404 |
杨珑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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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111164306 |
龚冰冰(调剂) |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我局于公告期间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逐人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亦可主动联系进行面试确认。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1年2月24日下午4:00(北京时间)前到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所有考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和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所有考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报名登记表壹份;
6.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照片同底版)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凡有关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北京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9时进行。
请各位考生于8:30前到达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50分还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万年101大厦A座16楼。乘1路、101路、102路、104路、17路、907路公交车到人民广场下车步行即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努尔买买提 朱建立
电话:0991—2825729 13999939771
0991—2821540 13565912878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对不明事项可以向我局电话询问,因本人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本人完全负责。
(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前4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有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将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