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国家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1 09:24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其中,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选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见附件一)。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至26日,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2月21日至25日,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即原湖滨宾馆,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三)。

  考生抵达湖滨楼大堂后将有指示牌提示具体报到房间和路线。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四)、《考察联系表》(见附件五)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六)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2年考录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把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