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入闱人员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16日24:00前发送E-mail到haciqrsc@126.com或发传真(传真号:0371-65685794)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届时不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将按照规定递补面试人员。2011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二)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一)
2、地点: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楼人事处
3、审查内容: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
(3)笔试准考证;
(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6)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片);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暂不提供);
(8)4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及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