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工作安排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届时考察组将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带齐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如不能提供,请及时联系说明,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5)报名时如填写了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明公开发表文章的,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信封上须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二)面试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对于报考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和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将不予安排面试。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和体检,逾期或者无故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室承担。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单位: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人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联系人:张小华
联系电话:010-65287977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44路、673路、729路前门东站下车路北。
特此公告。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