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2)提供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四、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时间:2012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广东保监局2208会议室。
(三)携带资料:请考生自带签字笔,于2月21日上午8:5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取消考试资格。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轮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三)面试地点:广东保监局。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上午8:30、下午13:00之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22楼候考室,进行身份确认和面试顺序抽签,逾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考务人员统一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将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平均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2、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外地考生需要我局协助联系住宿的,请于2012年2月18日17:00前与我局联系。
3、由于东宝大厦早上需排队搭乘电梯,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小媛 020-38361296
周春旗 020-38320987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