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9时。
(二)地点:西安市长缨西路369号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12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23日下午3时前到我局劳动人事处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体检人选按照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即综合成绩前2名的参加体检。比例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75分合格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考察人选原则上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书面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我们将把该考生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相关部门,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区、面试区、休息区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屏蔽。
(五)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电话:029-82581625,联系人:冯亚哲、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