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我关组织统一进行。体检时间为2月23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寄送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2年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关: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6.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7.已取得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8.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近期5寸或7寸全身生活彩照2张;
10.其它需要向兰州海关说明的情况。
材料邮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兰州海关人教处,邮编73007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料审核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1日下午14:00到兰州海关人教处报到。报到时核对考生寄送的资料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对于已经毕业但尚处于择业期,具有派遣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3)笔试准考证原件;(4)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7)学习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8)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关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因考生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5、兰州海关面试工作联系人:
丑永刚 0931-7705122 魏靓 0931-7705120
传真:0931-770528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