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受教育者对高职的评价和社会对高职的需求联系起来,将找到适合我国教育发展的考试改革和教育改革模式。
在分类考试设计中,针对高职高专的考试,应根据高考升学率已达60%的现实,实行高职高专院校完全自主招生,而不必再举行全省统考。其实,在北京和上海,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已经逐渐放开。2009年,上海有21所高职院校的12000名招生计划,通过自主招生完成,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
与之相比,教改《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思路显然滞后。另外,实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还可以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当地报考高职,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高职良性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多赢举措。也就是说,高职的招生或可率先实现《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在高职学生的出路设计中,应借鉴英美等国对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做法,实行职业教育与大学教育的学分互认,职业教育学生可以在求学中转到大学教育。教改《规划纲要》提到了设立教育立交桥的构想,在我国高校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之后,自由申请入学制度和自由转学制度必将逐步建立,允许受教育者在不同类别高等教育中自由流动,才能最终让各类教育平等竞争,消除教育的“身份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