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建议
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诚实守信的美德。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优良美德,也是互联网时代值得提倡的道德基准。诚信是相互的,网民对网络管理机构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填报真实资料,网络管理机构也要遵守协议、保障网民的隐私权,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网络管理机构在实名操作平台中认定互联网用户行为不当的环节,如果采用软件筛选认定,可能会出现缺乏人性化和安全性不足等问题;如果采用人工检测认定,则具体落实的工作人员尤为需要讲求诚信,避免利用“特权”徇私舞弊。
第二,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社会公平的理念。
实施网络实名制需要在保障网民自由与维护网络安全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目前,网络空间处于混乱无序、缺乏安全的状态,匿名性的特征使得网络犯罪时有发生。为使互联网用户享用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网民需要理解网络管理部门的初衷,放弃一小部分自由,让不法分子无法利用网络犯罪,广大网民才能避免牺牲更大的自由。有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有秩序的网络生活才能体现社会公平。网络实名制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放弃部分自由付出的代价小于被网络犯罪侵害而付出的代价,网络实名制就可以被网民接受。
第三,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法律条文的规定。
无规矩不成方圆。实施网络实名制是为了规范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打击网络犯罪,这是网络社会正常发展的法律保障和基本要求。但是,如果要充分发挥网络实名制的积极功效,遏制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需要严格遵循现有法规对相关内容的要求,还需要尽快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条文、引进成功的技术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在实施网络实名制的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颁布详尽、周密、切实可行的法律条文,以促进和保障网络实名制在生活中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