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公务员局、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共同组织下,海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暨公务员考录工作座谈会在海口举行。
据了解,从2006年《公务员法》开始施行以来,至2010年的5年时间,海南省相关部门以《公务员法》为纲领,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指导,以《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成了一系列公务员招录工作。这5年间,共组织实施6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累计12.729万人报考6882个职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共录用5000多人。其中,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外办、省安全厅、省水务厅、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信厅等省直单位和三亚、儋州等市县招录26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极大地解决了海南省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