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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省卫生厅招聘公告
2012-01-10 17:1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点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予以通知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并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理论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名次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将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

  (五)面试:根据本次招聘的专业要求,由面试考核组对参加面试人员逐个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汇总后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总,按职位1:1的比例提出考核人选,在海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考核人选名单。

  (七)考核。由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本次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拟定人选进行综合考评,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业务水平、日常表现等情况。

  (八)体检。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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