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
2、面试结束后约5日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雄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xxrlzy.com/)、雄县教育局网(http://www.xxjiaoyuju.com)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所属行业另有要求时,执行行业标准。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通过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雄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xxrlzy.com/)、雄县教育局网(http://www.xxjiaoyuju.com)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2、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 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须在教育系统工作8年以上方可流动。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雄县20l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雄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561829
雄县教育局:0312-5819309
雄县卫生局:0312-5561252
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