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大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省招考办《资格审查说明》精神,现将2010年度大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2月27日9:00-16:00。
地点:大庆市人才大厦(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可乘坐9、30路车到振富大厦下车)一楼。
二、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要提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信原件。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要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除上述材料外,在职人员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09年以前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还要提供报到证所在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存档证明(不限制招考对象的岗位除外)。将于2010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还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项目生还需提供服务协议书和服务期满鉴定原件。
三、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0459-6363178、6394436。
大庆市招考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