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考察:根据基层岗位的要求,对所报职位以综合成绩排名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者以考试综合总成绩为准依次递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培训
1、体检、培训:按照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与培训对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体检和培训。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规定,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四)选定程序
1、确定人选: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通过考试和考核的人选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组织体检和培训,体检、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签署《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派谴: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相应乡镇基层服务单位报到。
四、考核工作
由市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由团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
五、待遇
参照县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所定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电话:0739-7606679
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