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0月31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