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阳市计划选聘1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200名、大专生300名。公告全文如下:
南阳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宛发[2008]16号),现将南阳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全市计划选聘1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200名、大专生3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2、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3、高校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优先选聘。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
3、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2008年南阳市已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
6、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每县(市、区)设一个报名点(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南阳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表3,报名者自行登陆南阳党建网、南阳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填报,A4纸打印,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报名,免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须持相关证明。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市、区),到报考志愿县(市、区)报名,不得多报。志愿同意调剂的考生在《南阳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中注明。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10月14日—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