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09年省委办公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2日、3日三天,每天8:30至17:00,中午照常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省委通信营业厅(纬一路与经五路交*口南50米)。
3、报名方法:
①报名人员报名前在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下载《2009年省委办公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2份。
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生还没有发放毕业证的,出具在校学习证明)和职称、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交已填好的《报名表》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须写上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考务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名额比例不低于3:1,低于这个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③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7月15日、16日、17日凭身份证到省委通信营业厅(纬一路与经五路交*口南50米)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和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一类招聘岗位一份试卷(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4类岗位统一用一份试卷),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7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10天后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别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从同类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参加考核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试用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