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及河南省消防总队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消防文职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招聘180名消防文职人员(其中机关20名,县区大队各10名),主要从事消防宣传、联络指导、监督协查、档案管理、业务受理、文秘信息、网络管理、内勤等岗位。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中文、文秘、新闻、法律、计算机、化工、土木工程等专业,具备一定特长且适合消防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优先录用;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好
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就近原则,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六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各报名点报名,竞聘机关岗位的到支队政治处干部科报名(西工区唐宫西路24号),竞聘大队岗位的到各驻地大队报名(见附表)。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周六、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下载填写)。各大队及机关现有文职人员需重新报名(事业编制除外),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经过初审合格者,由洛阳市消防支队统一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能力测验》为60分,《申论》为4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政审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支队政治处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五、福利待遇
经政审、面试、笔试、体检合格后,由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录用意见,录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录用后,双方签定合同,机关文职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洛阳市消防支队统一划拨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按月缴纳。机关文职人员,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统一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管理。
正式录用的文职人员工资逐年递增,享受法定假期、奖励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各区县大队负责所招聘的文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合同签订。
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