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名额
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0名,其中:
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26名、幼儿教育教师3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2010年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3、应聘中学教师者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者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应聘幼儿教育教师者学历要求幼儿师范及以上;
4、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限济源籍考生,或在济源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或配偶籍贯是济源以及配偶在济源工作的外地公办教师报考;
5、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可以应聘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应聘者可在每天8︰00—12︰00、15︰00—18︰30到济源市教育局(黄河路东段2号)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1481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张):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应届幼儿师范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④应聘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者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等。
同时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2、填写《济源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从招聘网下载后填写),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研究生免交报名考务费。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①2010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相一致;应聘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当按照大“文”(即文科)大“理”(即理科)的原则申报,文科、理科不得交叉报考;②往届毕业生所应聘的岗位必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上所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③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为特殊教育专业。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免交报名考务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 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 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