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1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2085人。其中:省直单位159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493人,省属监狱系统150人,省辖市直单位508人,县(市、区)直单位164人,乡镇机关411人;乡镇机关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 (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详见《河南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各省辖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向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152人,包含在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招考计划中。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8月12日至1993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12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郑州市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和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 //www.zzrsks.com.cn),按照郑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制定的《郑州市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