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等途径,以受害人手机号、QQ号、银行卡、刮刮卡等中奖为名,向受害人发信息,有的还声称若因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兑奖,可以协助办理缴纳公证费、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等。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账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以汽车退税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多用无来电显示的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其购买的汽车购置税降低而向受害人退款,并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或车辆信息,让受害人信以为真。并强调目前是最后一天,要求受害人赶快携带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转账取回退款。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指令进行转账操作时,实际上是将自己银行卡的存款转到了犯罪嫌疑人银行账号中。
以销售低价车辆、手机、电脑等货物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站、手机群发短信等对外发布虚假供货信息,谎称是海关罚没货物或走私商品等,价格与市场价相比极低,实际上却根本没有货物或提供质量极其低劣的物品。若受害人贪图便宜与其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先要求受害人缴纳货款以骗取钱财;若受害人继续与其联系,他们会再以货物为走私物品被查扣等原因,要求补“关税”“手续费”“运费”等一步步地继续诈骗。
银行卡消费信息诈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发送内容一般为“您于某月某日在某商场消费若干元,请于两日内到网点缴费,逾期将从您账户扣除,咨询电话……”受害人收到短信后一般比较着急,拨打短信中提供的电话后,对方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谎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受害人持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进行所谓的“查询、设置‘防火墙’保护、开通(取消)网上电子银行账户”等操作,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进行转账操作时,实际上是将自己银行卡的存款转到了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中。
有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受害人报警,并把所谓的“报警电话”留给受害人,然后冒充公安局等政府部门,让受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指定账号,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并电话“指导”受害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
电话号码欠费信息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电信部门名义群发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称受害人开户的电话号码欠费,若受害人否认有此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则会建议受害人报警,然后再冒充公安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银行账户涉案被冻结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把账户内存款转到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若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进行操作,则会把自己银行卡的存款转到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中。
以熟人出事急需用钱为名进行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的朋友,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的途径,谎称受害人的亲朋好友生病、出车祸昏迷不能说话,或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有的犯罪嫌疑人则直接冒充受害人的亲人、朋友、战友,告诉受害人说自己出事等,进而要求受害人赶快向指定账户汇款进行诈骗。
随着电信产业的发展,一些骗子与事主面对面的诈骗手法,如破财消灾、丢钱捡钱、兑换外币以及易拉罐中奖等诈骗手法逐步退隐“江湖”,而新的诈骗手法正逐步科技化、智能化。
2000年—2005年,电信诈骗发案率逐年上升,作案手段逐步升级。
2005年以来,“银联消费通知”短信诈骗犯罪,来势凶猛,浙江连续发生一次性被骗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案件。
2007年以来,出现汽车退税、固定电话欠费诈骗。
2008年,陆续出现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公信力比较强的国家公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诈骗案件。 受害者为不特定人群,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等。据统计,受害人中年龄最大的60多岁,最小的28岁。
受害对象以女性居多,占案发总数的70%左右,40岁左右的中年女性占六成多。从受骗者的学历来看,60%以上有高学历。他们大多长期在校园或专业领域从事研究,较少与社会接触。特别是非常信任公安、检察机关,因而在接到冒充警察等打来的诈骗电话时,更容易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