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至28日3天,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计划招聘99名。其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节能评估中心)10名;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75名,分别是:市中心医院32名,市第二人民医院17名,市中医院15名,市结防所2名,市疾控中心9名;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14名,分别是:市园林绿化科研所1名,市园林设施管理处1名,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1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名,市政工程勘测设计处8名。范围和对象详见附表2。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1976年10月1日-1993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年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至28日3天,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未就业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一式2份。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专业除外),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和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在准考证上予以明确。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