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8:00至11月21日17:00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根据《许昌市乡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办)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一、 招聘名额
县(市、区) |
乡(镇、办)数 |
招聘名额 |
---|---|---|
禹州市 |
26 |
13 |
长葛市 |
16 |
8 |
许昌县 |
14 |
7 |
鄢陵县 |
12 |
6 |
襄城县 |
16 |
8 |
魏都区 |
11 |
6 |
东城区 |
2 |
2 |
开发区 |
1 |
1 |
合计 |
98 |
51 |
二、报考条件
1、户籍在所报名的县(市、区),符合残疾人标准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爱党爱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残疾人工作,乐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行为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生)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8:00至11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残疾人证、就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所有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材料报送市残联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及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经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5、各县(市、区)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禹州市:13803740902,闫书峰;长葛市:13837405217,王继中;许昌县:13569962335,陈建闯;鄢陵县:13949839266,王玉玲;襄城县:13849875388,铁俊峰;魏都区:2772661,宋卫平;东城区:2959940,燕军芳;开发区:8581711,李春香。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笔试:笔试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含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知识。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
2、面试: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地乡(镇、办)残疾人专职委员面试工作。面试时间为12月3日。笔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