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布。体检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12月5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体检情况,各县(市、区)残联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上报市残联。12月7日至12月13日,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天。
5、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12月14日至12月20日,由许昌市残联统一组织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6、聘任上岗: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期三年,合同期满终止聘用关系。各县(市、区)统一组织于12月21日至27日,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被聘用的残疾人签订聘任合同书,并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各县(市、区)残联统一组织,各乡(镇、办)政府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每年年终考核,对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合同。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期三年,合同期满终止聘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招聘时,对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优先考虑予以照顾。
五、工资待遇和档案管理
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
聘用人员档案统一存放到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本简章由许昌市残联负责解释。市残联咨询电话:0374-2968296。13069507800.联系人:白伟民。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