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者于8月4日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人员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9∶00-11∶00.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教育学科内容。试卷由外地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登分。
止2012年7月1日,在唐河服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加10分。
4、面试(满分150分)
依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设置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1∶1.2的比例计算出面试人数若出现小数时,按取整后加1计算面试人数,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分数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下一阶段面试)。
2012年 8月14日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学科组成面试考评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内容范围:高中为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学期教材;小学为现行四年级上学期教材。
面试评委由外地专家组成。
面试时间每人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15分钟。
初选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确定预录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笔试、面试按有关规定封闭进行,成绩向社会公布,成绩查询按高招查分规定进行。
5、体检
预录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于8月 18日自费到县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由县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预录,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分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的预录人员,个人档案在市、县教育(体)局、人事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交县招教办公室进行审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及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者取消预录资格。
6、公示
入选人员确定后,于2012年8月20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8、分配方向
按计划招录的高中教师分配在高中任教;招录的小学教师按志愿分配到不同类别地区的乡镇农村小学。
走"绿色通道"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师资类毕业或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分配到高中、职专或教师进修学校;非师资类毕业的由县人社局分配到全县空编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
今年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分配上岗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允许调出本乡镇。
(二)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1998级中师毕业生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初选、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不进行面试。
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唐政办[2011]111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过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首次招聘报名考试尚未聘用(含缺考人员)的均可报名,参加2012年招教统一考试,单列计划,单独聘用。即使是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但未经过去年的最后确认,没有参加首次报名考试的,不在单列计划单独聘用之内。但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农村小学教师的招聘报名考试。凡参加过首次报名考试的,如果不愿参加今年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单列计划单独报名的,可参加农村小学教师的报名考试。但只能填报1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1、报名:2012年7月23日8:00至29日19:00.报考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到县招教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首次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报名人员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考试与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一并进行,同一试卷,单排考场,满分为150分。
4、初选。今年计划招聘50人,聘用对象为原市教委派遣到我县教委的普通中师毕业生,依据笔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遇到第50名考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全部进入初选)。对"外省籍"中师毕业生,凡考试成绩超过在计划内初选人员最后一名的,不占招聘计划予以初选。
5、体检、公示程序和办法与招聘高中、小学教师相同。
6、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7、分配方向:招录的1998级中师毕业生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小学,户籍在文峰、滨河、城郊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乡镇农村小学。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分配上岗人员,原则上5年不允许调出本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