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检察院系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检察院系统体检定于2010年9月27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10年9月27日早上6:20到豫检鸿丰宾馆(省检察院办公楼后)报到,按公布的乘车序号乘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 体检时需携带的证件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体检费用为每人230元,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请考生自备零钱。
2、体检前24小时内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胸牌。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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