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就公布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粤人发[2009]133号文件通知,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95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2.5分。
2、对笔试入围的考生,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确定面试对象,即在考试成绩查询结果“是否能进入面试”栏中“是”的考生为面试入围人员,“否”的考生为不能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面试前须完成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汕头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