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果录入或排名有误请及时向招录单位反映。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录单位的要求及时参加复审,不按要求参加复审视作弃权。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所形成的空缺,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接近参加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资格复审期间(5月21至27日),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录单位及时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4、从即日起,本网负责发布2009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和各区招录公务员笔试之后的相关信息,请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要特别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招录单位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3、资格复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