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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
2009-07-20 14:04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点击: 载入中...
 华图网校温馨提示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教育入学考试内容按试点班学历教育层次区分: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

2009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

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参考试题…………………………………………………………23

V.参考答案…………………………………………………………29

 

I.考     

 

专业综合 II 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主要考查上述学科

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位所要

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

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

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

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

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

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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