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日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六)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测试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4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4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5月底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公告。报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