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正式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比较优秀的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比较优秀的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8665178、8109075。
传真:0719-8665178、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sywddj@163.com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30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件:
报名登记表 (仅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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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