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函[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表:《2012年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拟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最小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日以前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见《2012年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8号窗口,联系人:杨珊霞,联系电话:0717-6510856。
报名时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填写《猇亭区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后,于4月14日在报名处缴纳考试费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2、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学历认证通知书原件(在市干部培训中心338室认定)、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整。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报名,更不得变更已报名的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有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经考务小组与考生沟通后,考生可以改报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岗位。如调剂后的岗位仍达不到此次招聘最低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常识以及公文写作等。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人员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两项之和来计算。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并上网公告。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工作。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聘对象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
政策咨询电话:0717-6516739 0717-6511338
报名咨询电话:0717-6510856
监督举报电话:0717-6516739
宜昌市猇亭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年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