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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湖北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报考指南
2011-08-19 17:44  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

  二、政策问答

  (一)2009年和2010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但需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于2010年退役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等高校学生能否报考?

  在读的非2011年7月前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等人员,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2011年已注册入学和拟于2011年秋季注册入学的研究生和专升本等人员,也不能报考。

  (四)拟于2011年底退役的士兵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

  (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如何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定向招录“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2008年(含)前参加湖北省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2008年参加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2009年(含)前参加湖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共青团湖北省委2009年(含)前派赴外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也可报考。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能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参加湖北省组织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不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也可以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但须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情况如何处理?

  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在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录取人员阶段,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职位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八)对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报考者如何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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