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包括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招生入学考试,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招生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教育入学考试大纲可登陆http://zf.chsi.com.cn查询。
笔试考试时间:
9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民法学
9:00—12:00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下午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控制线可于2011年10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