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审计局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社局网、株洲审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审计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及人事编制手续。
八、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株洲市审计局人事教育科:0731-28682508,28682502
株洲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