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0年元月22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知识考试原则上要与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在同一天进行。招聘岗位专业情况特殊,经市人社局同意可另行安排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但一般要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知识考试并上报考试结果。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考试范围详见《岳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二)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知识考试可依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核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方案(含考试范围或命题说明书)由招聘单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在招聘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人社局并予以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合成。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较高者排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考核、体检入围人选(按1:1比例)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予以替补,替补最多不超过二次。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
(二)市人社局审定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公开招聘工作。市人社局、市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应聘者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凡简化程序或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或责令重新进行招聘。招聘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市人社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