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集中统一笔试。医学类岗位(医疗、护理、药剂、放射、检验、计生临床、计生服务、乡镇新农合审核员,下同)笔试科目为单科综合卷(其中医学理论知识约占80%,卫生法规知识约占20%),满分为100分,取得初级(士)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取得初级(师)及以上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不重复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医学类岗位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
试总成绩相同的,医学类岗位按综合卷笔试成绩排名,其他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个案研究。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笔试总成绩分值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分值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的,医学类岗位按综合卷笔试成绩排名,其他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单位核定的标准缴纳,由应聘人员负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前款所述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则按前款所述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华政府网和县人事局公示牌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2330824;2322780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