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4)评委组成:按有关规定组成,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用人单位2人,专家评委5人。
五、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审计局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以总分(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事局网、湘潭审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等相关结果都将在湘潭市人事局网和湘潭审计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审计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及人事编制手续。
九、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市审计局人事科:0731—582242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