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面试、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待遇:学院给予安家费等12万元(如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配偶工作,则只发放安家费3万元),科研经费4至5万元。其他工资等待遇按学院副教授七级标准发放。
联系地址:湘南学院人事处
邮寄地址:湖南郴州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653032
联系人: 曾老师、曹老师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