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各类人才中,符合《郴州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郴发〔2010〕12号)有关条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
(二)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明确副科级或正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表现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三)企业单位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工作满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调机关事业单位任职,不受身份限制;参加本市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考(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可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czs.gov.cn)和郴州红星网(http://www.czredstar.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5-2871250、2871398
附件一:郴州市2012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职位表(A类).doc
附件二:郴州市2012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职位表(B类).doc
附件三:郴州市2012年企业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表(C类).doc
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