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报名(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58号)。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送到hnszyyyjyb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社厅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30%、专业技能考核占30%)。笔试、面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专业技能考核: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业务技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主要以所报考岗位有关的常规技能操作为主,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聘期内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54063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地址: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长沙市麓山路58号)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