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年龄要求:
①博士:全国“211”、“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2012年应届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作特殊人才优先引进。
②硕士:全国“211”、“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研究生(2012年应届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可作特殊人才优先引进。
③全日制本科生:全国“211”、“985”工程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进高校和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或自带资料到宜章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3:1。报名起止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报名须带毕业生推荐材料、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相片3张,并现场 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测试或综合考评
面试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面试对象的多少确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按工作小组确定的时间到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之规定执行。
七、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八、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对象毕业后,由县人社局发商调函调档案,审档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本人持毕业证、学 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按时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暂不办理有关手续,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资 格。
九、待遇
1、博士
①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③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当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硕士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县财政另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贴。
3、全日制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对前来宜章县报名、面试、体检人员,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原则上按乘坐火车和汽车的标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章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5-3767781 13907357503(肖晋)
邮箱:xj196811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