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面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通过结构性试题和考官随机性提问,与考生双向沟通,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7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考察。考察量化分数(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0%。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再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集体面谈。考察和集体面谈按5:5的权重计算出考察量化得分。
7、讨论决定。县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分数三项折算成总成绩排序(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量化分数×20%),提出任用建议,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选拔职位。
8、公示和任职。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拟任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公示7天。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按有关程序正式任命。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列为考察对象未被录用、有发展潜力的,可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跟踪管理。对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5-3721214
传 真:0735-3721215
监督电话:0735-3712380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9日